Thursday, April 9, 2009

以貌取人

从小我们都被教导不能“以貌取人”,父母是这么说,老师也是这么说。我一直把它当真理,偶尔当我以貌取人时,就会感到罪恶。可是,当我离家独自来到新加坡生活后,吃了亏,我才学会做人必须以貌取人,更要懂得察言观色。

今早乘搭地铁上班时,父母老师教的那套真理又再一次被狠狠地推翻了。当时我正埋头专注看着《联合早报》,突然听见有人在车厢内大声说“要打架是吗?”,我赶紧抬头张望,想看看到底是哪个年轻家伙那么目无法纪,竟然在挤满人的车厢里打架。可是,看了好一阵却没看见年轻人,只听到那人继续大声喊着“门没有开,怎样给你走过去?!”我的目光继续搜寻着,直到车门打开,人们下了车,我还是没找着那喊话的年轻人。这时我看见了一个60岁上下的老aunty,胸巴巴地瞪着走出车厢的人们,一脸不爽地念叨“门都没开,怎样给你过去,要打架是吗?”。我看了她两眼,立刻把目光移开,不敢再直视她。我真怕当她看见我在看她时,会不会走过来给我一巴掌或对我大喊“要打架是吗?”

后来,我偷偷地再看了她两眼。这个老aunty戴着一副金色厚框眼镜,就像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中产师奶戴的那种,一脸横肉,厚厚的嘴唇紧闭着微微往上翘,就像小孩子怄气时嘟着嘴一样。总的来说就是一脸欠扁的样子,在槟城我们会用较粗俗的字眼—“乖烂”来形容她的长相。

除了街上、地铁里的恶人,新国最恶的人恐怕就是房东了。我身边的所有非新国国民朋友几乎都遇过恶房东,幸运的就那么一次,不幸运的每换一个住处就得碰上一个恶房东。我也是受害者之一。刚到新国时,因为时间仓促,就在大巴窑租了一个房间。房东是一对退休夫妇,女的长得胖胖的,男的瘦巴巴。房子除了因为长期没有打扫发出霉臭味外,最令我难受的是女房东竟然不让我晚上使用厕所时,点亮客厅的电灯。他妈的,竟然要我摸黑从房间走去厕所。

刚搬进那里时,我总是在上厕所时点亮客厅的其中一盏灯。可是,第二个月的一个晚上,当我从厕所走出来时竟然碰上了那胖女房东。她一脸凶恶地用广东话对我吼着“家里有鬼吗?为什么要亮灯?!”平时不跟人吵嘴的我,被她吼得不知如何答话。当时我的脸就立刻拉长了,我想我当时的脸肯定比煤炭还黑。虽然我不擅长吵嘴,可是我天生是那种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的人,一切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。当下我立刻黑着脸转身走回房去,也不管她在后面继续唠叨。

自从那次以后,除了每个月交房租时,我都不跟房东说一句话。可是,我还是照样点亮客厅的灯,因为我已经付了房租。每次房东看见我亮灯,就会趁我在厕所时,把灯熄了。可是我不管,她熄灯,我点灯。他妈的,大不了找房产经纪人来对质!!!我和房东的关系就这样僵持了7个月,直到上个星期我搬离大巴窑。

当我再次找房子时,除了看居住的环境,我还会注意房东的脸相。所谓相由心生,只要看看那人的嘴脸,大概就能得个结论。凡是见了人不微笑、一脸横肉、“肉脸”等等,只要房东符合以上其中一项,我就掉头跑了。管他租金超便宜还是居住环境超高尚,只要跟如此“衰相”的人住在一次,肯定要倒霉。

其实,以上所说的并不是独立事件,身边许多朋友都遭遇了新国国民的“恶行”(不友善行为)。虽然不是每个新国国民都这么不友善,可是综合我自己和其他来自马来西亚的朋友的经验,新国国民一般上都很凶且很“ngiau”,这就是我们的结论。所以,我不再为自己的以貌取人感到内疚或罪恶,因为那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条件,尤其是要在新加坡这个到处都是恶人的地方生存。

4 comments:

  1. 新家環境還不錯吧!希望下次有機會去參觀一下。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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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You're most welcome! But, are you sure you want to visit Singa'bore' again? After that previous trip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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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Yes, a lot better. And the owner is not living in, only come to do housekeeping once a week. haha so no one hear me complaining about the new place anymor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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